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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现代(300830) - 公司章程
金现代金现代(SZ:300830)2025-10-29 17: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025,000.00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676.7599万元[8] - 2015年8月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黎峰认购5496.25万股,持股比例54.4186%[20][21]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676.7599万股,均为普通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公司增加资本可采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5种方式[2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25]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减少注册资本等6种情形除外[2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将收回[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还提供网络投票服务等[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6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计算起始期限不包括会议召开当日[70][7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113]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和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11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19]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全体董事[120]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0]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16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70]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2] - 公司出现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三种情形之一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73]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18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