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羚锐制药羚锐制药(SH:600285)2025-10-29 17:3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是主要责任人[2] - 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等日常办事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档案管理 - 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档案[9] - 董事会秘书登记备案并及时调整档案[9] - 重大事项要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至交易所备案[11] - 相关主体研究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并送达公司[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以上[12]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对外泄漏[13] - 公司必要时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13]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信息知情范围,股价异动时告知公司[13]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索要内幕消息[14]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前明确保密义务[14] 交易规定 -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前咨询董事会秘书[14]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16] - 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违规者核实后追责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1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经审议批准之日起实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