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达环保(600292) - 远达环保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不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 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 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 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 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1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中任命,并由 3 名或以上成 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