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聚热能(60339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5年10月修订)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力聚 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 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 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确 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