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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6050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澳弘电子澳弘电子(SH:605058)2025-10-29 17:37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公司和参股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登记备案要求 - 五个交易日内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表》备案[10]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0]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0] - 特定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和证监局报备[14] 内幕信息流转 - 部门间流转需原持有及流出部门分管负责人共同批准[15]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签名确认[18]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8]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9] - 重大事项内幕信息公开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9]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及时补充报送[20]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等[21] - 处理内幕信息控制知悉范围和传递环节[21] - 控股股东决策后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发布事项需保密审查[22] - 公告定期报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报告及数据[22] - 筹划重大事项提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22] 违规处理 - 对违规知情人自查、处罚并备案[24] - 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处分责任人,移送线索[24] - 擅自泄露造成损失的保荐人等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5]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一事一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