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慕股份(6035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5] - 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8]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有相关限制,一名董事不超两名委托[9][11] 会议形式与议案 - 董事会会议可现场、电话、视频或书面传签[12] - 议案先交秘书整理后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14] - 提案应符合内容合法等条件[14] 董事会职权与决议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职权[14]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20] - 董事长不能主持时,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7] 重大事项决策 - 一年内购买等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决定[16] 关联交易决议 - 关联交易决议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交股东会[22] 表决与记录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3] - 会议记录秘书保管,保存不少于十年[24] 提案审议与报告签署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21] - 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或拒绝[21] 规则制定与生效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2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