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需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重新论证[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需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0]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1] 闲置资金投资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期限且不超十二个月[11]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2] 超募资金使用 - 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用途变更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须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17] 项目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公告上交所[19][20]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提交上交所并披露[20]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董事会收到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0] 保荐人或独董职责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随公司年报提交上交所并披露[21]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22]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24]
爱慕股份(60351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