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欧博(688656) - 江苏浩欧博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浩欧博浩欧博(SH:688656)2025-10-29 17:37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有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提名人条件为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10]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包括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7]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建议等[15] 独立董事选举与解除 - 选举前应披露相关内容并报送材料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1] - 选任后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声明及承诺书[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2] - 提前解除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13] 补选与特别职权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 特别职权行使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意见披露与会议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7][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18]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经全体同意可不受限[31] 公司支持与费用 - 公司应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配合实地考察[24]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5] 津贴与记录保存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