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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昆股份(601233) -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桐昆股份桐昆股份(SH:601233)2025-10-29 17:39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6] - 特定四种情形之一应1个月内解聘[8]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9] 任职条件 - 最近3年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四种情形不得担任[6] - 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参照执行[6]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多项职责[10,11]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1] - 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12]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12] 义务与责任 - 签订保密协议,任期及离任后持续保密[14] - 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承担高级管理人员法律责任[16] - 执行职务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16] 禁止行为 -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等[16] - 任职期间不得挪用公司资产或资金[16] - 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户存储[17] - 未经同意不得借贷资金或提供担保[17] - 未经同意不得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交易[17] -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商业机会[17] 支持配合 - 董事、总裁及内部部门应支持配合履职[19] 细则相关 - 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并适时修改,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