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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弘电子(6050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澳弘电子澳弘电子(SH:605058)2025-10-29 17:40

报告编制与审计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1]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二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1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12] - 公司季度报告财务资料无须审计,除非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12] - 公司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下半年利润分配等情形应审计[12]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信息披露职责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4] 披露程序与流程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程序:报告期结束后相关人员编制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4]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审批,审批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并通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4] - 公司信息发布流程:证券部制作文件,董事会秘书合规性审核,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登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报送上海证监局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部归档保存[25]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变更名称、股票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8]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道或应当知道重大事项等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18] 信息保管与保密 - 证券部保管信息披露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33]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5] 内部监督与管理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37]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38]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38] 人员责任与限制 - 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9]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40]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0][41]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41] 违规处理与制度施行 - 因董事和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批评等处分并要求赔偿[46] - 各部门及子公司未报告规定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公司将处分责任人[46] - 违反本制度,公司将处分责任人并有权追究法律责任[4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