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688478) -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保障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 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 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