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元医药(601089)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五到七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在委员任职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工 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 除其职务。 第三章 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