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元医药(601089)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福元医药福元医药(SH:601089)2025-10-29 17:49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的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预告[15]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十五日内预告[15] 特殊情况处理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10] - 预计本期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最新预计报告期净利润与已披露业绩快报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及时披露差异说明[16]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 中期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3] 披露相关人员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内容真实性等情况应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15]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2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履职行为[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9]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披露[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需披露[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20]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披露[20]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21] 其他披露要求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公告前披露业绩快报,出现业绩泄露等情况应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6]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披露[3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1] - 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2]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2] 程序与保存 -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明确程序[34] - 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规定程序[35] - 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人员履职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制度,财务报告需经审计[4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及可能被追究赔偿责任[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