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603212)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况 - 适用于选举两个以上董事席位[2] 投票规则 - 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4] - 投票数超拥有票数或差额选举超应选人数,选举票无效[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分别计权[5] 当选规则 - 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7] - 当选不足应选人数,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7]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会成员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两月内开下次股东会[7] - 当选不足公司法规定最低人数,选举失败,原董事会履职并组织下次选举[7] - 多名候选人得票数相等,按不同情形处理,可能再选举[7] 通知要求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需在股东会通知中特别说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