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6032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赛伍技术赛伍技术(SH:603212)2025-10-29 17:51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1]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现金管理与节余处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6]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7] 用途变更与审议 - 公司取消或终止原募集资金项目等四种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2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由董事会决议[20] 项目变更与公告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原项目情况、新项目情况等内容[20]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22]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公告转让原因、已使用金额等内容[23]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编制专项报告并披露[2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