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102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 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 季度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本公司依 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公司章程》 和规章制度等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有必要披露 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本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 披露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