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1029)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等[7] - 某些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其他 - 审计工作组提供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0] - 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5]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