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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1029)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SH:600162)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 等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或代行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