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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600162) - 香江控股经理人员工作细则(20251029)
香江控股香江控股(SH:600162)2025-10-29 17:5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人员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其它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人员的职权、任免及工作方式适用本细则。 经理人员主动提出辞职的,按照公司与提出辞职的经理人员签订的有关劳动 合同办理。 第九条 公司经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经理人 员: 本细则所称的经理人员是指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第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受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的监督。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 公司经理人员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七条 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通过后 聘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免 公司副经理、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由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通过后 聘任。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副经理二至五人、财务总监一人、董事会秘书一 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设经理助理若干。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