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6007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首期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技能人员。 3、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范围及其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情况均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一致。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