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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600863) -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内蒙华电内蒙华电(SH:600863)2025-10-29 17:55

报告义务相关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对外投资或担保无论金额大小报告义务人需履行报告义务[6]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超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需履行报告义务[6]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标的资产净额超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成交金额超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产生利润超相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超相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除对外投资和担保,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超相关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超100万元需履行报告义务[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相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重大风险与变动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属重大风险事项[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公司[9,16,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达披露要求应及时告知公司[18] 人员事项报告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变化应在2个工作日内报告[18] 报告制度与流程 - 各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19] - 公司各部门等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20] - 重大事件进展情况按多种情况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0,21]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2]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披露信息合规性审查,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23]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人员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24] - 证券与法务部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联络人,与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建立联系制度[2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与法务部备案[24]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24]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整理、报告工作[25] 保密与责任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保密,不得进行内幕交易等[26]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6]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