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68824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永信至诚永信至诚(SH:688244)2025-10-29 17: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96.1519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096.1519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权结构 - 蔡晶晶持股1671.3万股,持股比例55.71%;陈俊持股750.9万股,持股比例25.03%;北京启明星辰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42.8万股,持股比例4.76%;北京奇安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35万股,持股比例14.50%[12]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请求权,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行使[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26][27] 公司治理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6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7] - 符合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0]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0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有关媒体公告[112][11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