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60017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基本信息 - 公司1998年9月22日首次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31526979元,每股面值1元,已发行股份4231526979股[9][14] 股份相关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9]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处理[19] 股东权益与规则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凭证[27]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38]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8]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每年改选比例不超总人数1/3[7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8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3]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19]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部分情况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