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普通股,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314.7692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314.7692万股,均为普通股[7][1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4] 股东持股情况 - 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85.00万股,持股比例51.80%[14] - 南京世创化工有限公司持股877.50万股,持股比例11.70%[14] - 佛山市顺德区恒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62.50万股,持股比例11.50%[14] - 孙宇持股562.50万股,持股比例7.50%[14] - 任勇持股300.00万股,持股比例4.00%[14] - 何文军持股300.00万股,持股比例4.00%[14]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法董事等提起诉讼[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提起诉讼[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5]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46]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6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2] - 董事会可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1/2以上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主持[9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结合的方式,优先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117]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19] -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2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13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3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相关媒体或系统公告[137][13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2] - 修改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42]
美思德(603041)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