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60304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5] - 成员每届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5] 成员变动处理 - 成员辞职致人数低于法定最低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六十日内补选[6] 职责与报告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9] - 审核财务报告,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8]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制定选聘政策、流程及制度[11] - 根据内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8] 会议相关 -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24] 细则实施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