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60304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美思德美思德(SH:603041)2025-10-29 18:01

融资决策 - 董事会可依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6]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会议筹备等事宜,应在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0][12]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3] 专门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战略除外)[1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会议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并提临时议案[16][17][23]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0]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0][21]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书面通知,紧急可口头[23] 董事相关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2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超半数应说明披露[27] - 董事发言原则上不超10分钟[29]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审议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3] - 利润分配等事项,注册会计师未出报告先按草案决议[34]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34]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34]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8]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公告前人员保密[40]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违规可要求纠正,不采纳可提请开临时会[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