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力股份(60319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并保证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 项声明和承诺,切实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积 极配合证券交易所的日常监管。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 所需的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和信息披 露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事件的,应当同时 通报董事会秘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