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688244)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1] - 修订《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变更,删除对监事的表述[9] - 拟修订和制定30项内部治理制度,1 - 12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5096.1519万股[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处理[12] 股东与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9]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及时反馈并通知[19][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2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兼任高管等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30]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3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4] 利润分配与分红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阶段有不同比例要求[47]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独立董事、股东会审议通过[48]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日通知[50]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