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6888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废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瑞可达瑞可达(SH:688800)2025-10-29 18:18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扩充至8名,新增1名职工董事[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0,567.4335万股,均为普通股[5]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按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6] 交易与担保审议规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况的交易需审议[1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0][1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董事与监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7]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0]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2] - 满足部分条件时,公司应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44] -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当年利润分配方案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6]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修订26项制度、废止2项制度、制定4项制度[58][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修订需股东大会审批[58][59] -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