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构调整 - 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拟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9人,独立董事3人不变,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6人[2] 股份相关 - 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825万股,每股面值1元,于2021年5月31日前足额缴纳[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1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违法违规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轻微瑕疵除外[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1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2] 担保与重大资产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特殊审议[16][17]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8]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案和临时提案,时间有调整[2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每届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5] - 董事辞任应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2个交易日披露[39] 委员会相关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有规定[50][52][5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5]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56] 公司合并分立等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即可[102] - 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60][61] 制度修订 - 拟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8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项无需[65]
力聚热能(60339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