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6881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委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3] 会议规则 - 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限[8]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应于表决前提交给主持人[15]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15] - 会议记录会后2日内报董事会[1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