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600865) -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对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 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应 当在买卖前 3 个交易日内填写《买卖本公司股份问询函》并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 展情况,形成同意或反对的明确意见,填写《买卖本公司股份问询的确认函》, 并于《买卖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