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600865) -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障 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百大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 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均须具有能够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