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600865) -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百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及调整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分工,但调整须 报董事会备案;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二)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未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 人提供担保; (五)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