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688159) - 有方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