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发行相关说明书等[9]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1] - 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3]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 预计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和延期披露最后期限[14]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5]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2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关注[34]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相关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35] - 重大事件处于筹划阶段出现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36]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后续公告[37]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处理[38] - 公司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40]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41]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长签发,董秘披露[43]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秘评估审核,审定或审批后交易所审核披露[45] - 董秘接到证券监管部门质询后起草报告回复[48] 检查与保存 - 董事会每季度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一次[5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2][63] 股东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情况应告知公司[5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53] 信息发布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6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他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63]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工作,需记载参与人员等内容[63]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统筹安排[63] - 公司举办业绩说明会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活动信息[63]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64][65] 责任制度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49] -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49]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等负责[59]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66]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67] - 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68]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监督情况[7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沟通等工作[76]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参照本制度[7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71]
嘉和美康(68824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