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和美康(68824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和《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及时通知 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