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600038) -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公 开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经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日生效)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 作的监督。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 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 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