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为关联法人,5%以上股份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更新相关信息[8][9]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9种事项[12] 定价方式 - 关联交易定价依国家定价,无则参照市场或用成本加成法,都不适用则协议定价[13] 审议批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等由总裁等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达30万元以上等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股东会审议批准[1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7] 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有例外[18]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反担保[19] - 为持有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有关股东股东会回避表决[19] 交易金额计算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等以出资等金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规定[20]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0]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0] - 连续12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0] 协议期限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2] 特殊规定 - 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2] 办法说明 - 办法“以上”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