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60528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同力天启同力天启(SH:605286)2025-10-29 18:2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两名须为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 - 会议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2]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14]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定期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7][18]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8] - 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阅并督促实施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9] - 监督指导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21] - 督促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整改和内部追责[22]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22] 股东会相关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2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备案,费用由公司承担[25][26] 诉讼相关 - 可接受股东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6] - 拒绝或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7]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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