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60528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力天启同力天启(SH:605286)2025-10-29 18:22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 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的运作,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保证公 司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江苏同力天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和勤勉义 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