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力日升(60528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规定 - 过半数独立董事等可提聘请议案[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等[7] - 选聘时需对评价意见记录保存[7] - 选聘要审查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明确责任[18] 权重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0] 人员与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8] 决策流程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等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公司每年需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5] 改聘与处罚 - 事务所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2] - 公司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16] - 经股东会决议,可解聘违规会计师事务所,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6]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再选聘[16]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6] - 相关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1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不一致时以其规定为准[1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