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6032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大参林大参林(SH:603233)2025-10-29 18:2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董事会会议 - 每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应于选举或改选后三日内召开[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11][12][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处理办法[14]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0] 董事相关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16] - 关联关系董事表决前应回避并放弃表决权[19] - 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其他 - 董事会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文件管理制度[24] -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时间为2025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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