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金牌家居金牌家居(SH:603180)2025-10-29 18:22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时间为上年年报和本年半年报披露前[4]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二日发书面通知[9]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二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委托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审议定期报告时应亲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 审议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委托有相关限制[16] 董事会决议规则 - 决议形成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同意,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1][32] 董事会会议记录与执行规则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34]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6]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关注执行情况[39] 其他规则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40]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不足”不含本数[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