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金牌家居金牌家居(SH:603180)2025-10-29 18:22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相关资格或经验[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6] 委员补选与会议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缺少会计专业人士时,60日内完成补选[6]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3] - 定期会议会前5日、临时会议会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14] 会议通知与议案 - 会议通知应包含相关内容,议案最迟会前3天送达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4][21] 职权与决议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8][9] - 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办事机构与会议要求 - 公司审计部为下设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收集提供资料[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6]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17] 档案保存与委员免职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可免去其职务[17] 其他规定 - “近亲属”指特定亲属[24] - 有权对公司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26] - 委员可查阅相关资料、提出质询[26]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严重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委员可免责[21]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意见时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