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家居(603180) -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申报或更新个人信息,申报数据视为管理公司股份申请[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5] 股票买卖规定 - 拟买卖公司股票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报上交所备案[8]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0][11]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所持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等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13][14] 减持与变动披露 - 计划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6] - 所持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6] - 股份变动应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持股数量等[18] - 股份变动公告还需包含变动日期、数量、价格及变动后持股数量等[19]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需披露情况、收益金额、处理措施及收益收回情况等[20] - 违规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3][23] - 违规除证券监管部门处罚外,公司可视情节给予内部处分[23] 其他规定 - 制度高级管理人员指总裁、副总裁等[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5] - 买卖公司股票申报表单位为股,变动原因含二级市场买卖等[29] - 董事、高管及相关人员买卖股票应在两交易日内向公司申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