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2]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议案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7][8] 反担保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核查与监督 - 董事会每年度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并披露结果[13] - 董事、高管获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80%以上,应提请董事会核查相关情况[13] - 公司应核查全部担保行为并披露核查结果[14]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担保情况并监督内控[14] - 持续督导期保荐机构应关注违规担保[14] 责任处理 - 公司董事会视情况处分有过错的责任人[16] - 公司有权向无权或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的人追偿[16] - 违规做出对外担保决议的董事可能担责[16] - 擅自决定使公司担责的责任人将被处分追偿[16] 违规处理 - 公司应自查与关联方的对外担保并整改[17] - 公司违规担保应披露并采取措施降低损失[1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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