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在薪酬与考核及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和召集人[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0] - 候选人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0] - 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的,若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连续任职已满6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请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6] - 因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17] - 获选任后,公司应在30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声明及承诺书并更新资料[15] - 对特定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19] - 对披露财务等事项,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19] - 对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后由董事会审议[18][19]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后由董事会审议[18][20]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应经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21]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8]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23] - 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23]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情况[26] - 应按年度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28] 公司配套措施 - 应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27] - 董事会等应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3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联名提议延期会议[31] - 应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特定情形,如被不当免职等[32]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2] - 应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2]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3] - 可取消或收回特定情形下独立董事事发当年津贴[35] 制度相关 - 术语含义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36]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36]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6] - 适用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37]
华峰测控(688200) - 华峰测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