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603609) - 禾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董事及高管离职披露 -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高管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高管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8] 董事补选 - 董事辞职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董事职务解除 - 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提案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责任追究 - 任期未结束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12] - 发现离职人员未履行承诺等情形有权追责[12] - 离职违反规定致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