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603609) - 禾丰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3]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5]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三日,紧急可口头[6][7] 会议出席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1] - 一人一票,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13]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14] - 回购股份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会议决议[16]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6]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7]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因素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6] 会议档案与公告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9] - 记录包含届次、时间等内容,与会董事签字确认,不同意见书面说明[18]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18] 决议落实与规则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19] - 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